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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6, 2016

讓利,連「是非」也要讓? 唐湘龍

讓利,連「是非」也要讓?        唐湘龍


  
丟臉丟到非洲去了。 以前這是有點玩笑話,現在是真的。 

  
「詐騙集團」行遍天下。至少,行「騙」華人天下,這是「台灣之光」。而且,越來越光。台灣不但沒有根本作為,反而把自己同胞到處行騙的罪行,用最政治的方 式在處理。

  
身在台灣,理解台灣,我知道:把每件事都政治加工,把它政治化,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這樣處理,會讓事情要談的,好談,要罵的,好罵,但要處理的,不好處 理。反正,也沒本事處理了,幹脆耍脾氣。

  
碰到兩岸的事兒,如果「耍脾氣」是唯一的一招,如果「耍脾氣」會讓自己好過一點,那就耍吧。過去八年,兩岸關係穩定,大家都已經忘了八年前的氣氛了。仗著 兩岸關係好,台灣的政黨、政客往往遇事就擺出一副「不讓著我一點,我就翻臉」的腔調。經貿要讓利,外交要讓路,但現在,連「是非」都 得讓。

  
肯亞事件,擺明就是要大陸的「是」讓台灣的「非」。「是非」在兩岸關係裡變得非常模糊。這對台灣實在很不好。價值觀都扭曲了。台灣人養成一種制約反應:以 為只要涉及兩岸,每件事台灣都是對的、都是吃虧的、都是受害的、都是可以大聲嚷嚷給台灣人自己聽、自己爽。如果大陸「不給面子」, 「我就不跟你好了」。

  
超白痴的小孩脾氣。我們不會這樣教孩子,但我們卻是這樣教我們的政客。「得理不饒人」已經很糟,「無理也不饒人」,難怪政治水準越來越低。已經低於海平面 了。

  
什麼叫「無理取鬧」?這次的「肯亞事件」是個好案例。典型的「無禮取鬧」。

  
「無理取鬧」是有成本、有風險的。除了「道德風險」,最大的風險就是:以後你有理,人家也懶得理你。覺得你不過就是「吃定我」。
  
這件事,本質是司法。犯罪地在肯亞,受害者在大陸。不管從行為地、結果地,台灣都沒有優先的司法管轄競合可以主張。這種事,裡頭有簡單的犯罪性質和法律適 用原則可以參考,媒體大可以平心靜氣給國民做一點司法教育,不必動不動就上綱到「司法管轄權」的主權議題上做文章。這種文章好做,但 只要就事論事,就法論法,這種文章做做姿態就好。別搞到自己沒有台階下。過去,兩岸如果感情好、互信夠,躲在「九二共識」的政治模糊 空間裡,犯罪偵查之外,還是可以有一點點「司法互助」為名的政治互惠。但前提就是「感情好、互信夠」。如果沒有這一層,退一步,那就 「不講情面,公事公辦」。「肯亞事件」裡,不是「台灣人」(這些絕對都是詐騙集團)委屈了,而是大陸「公事公辦」的味道濃了。要說政 治,應該說,以前,兩岸關係什麼都可以政治,而且「台灣優先」,但這一次,大陸方面不太政治了。

  
兩岸關係變得不太政治,大陸不再「讓利」、不再「統戰」,在即將政黨輪替的台灣看來,就是政治。台灣人的心態已經扭曲到「政治先行」,是非讓路的地步。

  
這些年,台灣的電信詐騙有多嚴重,台灣人自己受害至深,不會不知道。但隨著電信開放,兩岸開放,台灣的電信詐騙把機房移到海外,台灣為首,大陸為從,利用 大陸民智尚未全開,脫貧乍富,騙得不亦樂乎。大陸在非洲有巨大影響力,歐巴馬祖籍肯亞,去年訪肯亞,才發現處處矮中國一截。台灣和肯 亞,不要說外交,除了少量觀光客,根本連辦事處都沒有。這麼多台灣人窩在肯亞搞「電信產業」,台灣人還要閉著眼睛瞎挺。還鬼扯什麼肯 亞「判無罪」。好像行為地政府判無罪,台灣人就無罪。

  
肯亞判無罪,除了顯示肯亞司法還有一定品質,更簡單突顯了電信詐騙案為什麼機房要設第三國,卻不在第三國行騙?不只肯亞,之前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泰 國…,有的連審都不審,直接就遣返。他們是親中媚共拱手讓出司法主權嗎?他們是認為自己根本沒有管轄權。這些國家之所以逮人,是和中 國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和外交關係的司法互助。

  
台灣司法界有一大堆「政治動物」。在街頭、在選舉、在廟堂之上,以為特定政治對象「圍事」為榮,訟棍當久了,專業的良心都被狗吃了?這種基本法律判斷都沒 人出來「教學」一下?

  
面對台灣人海外犯罪嫌疑,台灣早就養成一種「家屬出來哭,鐵定就無辜」的低級文化。這種害人家傾家蕩產的犯罪,就算要司法互助、政治交涉,就算不懂得道 歉,姿態也要低一點吧?

  
更何況,這些幾乎可以一口咬定就是丟光台灣人臉的詐騙罪犯,一被逮,就開始「愛台灣」,努力搞政治,要回台灣受審,是真的覺得台灣司法公正?見鬼了。在台 灣,連政黨都在公然詐騙選民了,台灣的司法文化更不把金融詐騙當大案,如果受害人是台灣人,也許還關個幾年,如果受害人在大陸,在台 灣怎麼定重罪?過去兩岸司法互助下被送回台灣的台灣嫌犯和送回大陸的大陸嫌犯,判決結果天壤之別,回台灣的全都易科罰金放了。這些詐 騙集團太了解司法實務,一被逮,就擺出一副台灣人被欺侮的死德行,裝清純起來了。

  
如果可以,我相信連那些大陸嫌犯都想被遣返來台灣受審。台灣是電信詐騙犯罪的天堂。

  
夠了。別丟人現眼了。這些詐騙集團被遣返大陸,剛剛好而己。如果能重判重懲,更好。馬英九要卸任了,演演看守政府的「看守所所長」就好,小老百姓呢?大家 「爽假痛」一下,順便吐一吐台灣司法面對詐騙集團毫無作為的鳥氣。

Loreena McKennitt - The Highwayman &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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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xDdWnx

Dolores Keane -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 (Ballad & 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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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45okZA

The Wind That Shakes the Barley film
https://goo.gl/NN2lex

Monday, April 25, 2016

Vanitas vanitatum et omnia vanitas (Collection)

Vanitas vanitatum et omnia vanitas (Collectio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z7hI-4S_VI&list=RDCz7hI-4S_VI#t=32

Sunday, April 17, 2016

台灣公共工程嚴重沉痾的弊病

台灣公共工程嚴重沉痾的弊病

當評委還要背圖利罪? 領2000元要替政府背書, 學者反遭汙名化
一人犯錯,全公司陪葬! 採購法矯枉過正 工程界苦不堪言
前進的動力:兩條跑道修15年, 桃機淪為國際笑話
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31046.html
桃園捷運公司董事長 何煖軒 我無法押通車時間, 一切按照合約走
公共工程糟透了 都是最低標惹的禍
五屆總統選完還沒蓋好 喊了20年, 金門大橋仍載浮載沉

Saturday, April 16, 2016

SMART來分析一下「無核家園」



不少大公司的管理訓練課,有SMART教程。工作項目無論大小,必須通過SMART檢驗。S:specific具體性,要制定具體可行的工作,否則就淪為空談;M:measurable可檢測性,檢驗工作是否達到預期進度;A:achievable成功性,時時要問,這項工作做得成嗎?R:reliable可靠性,安全可靠,如有危險,應如何防範救援?T:timeline日程表,掌握完成工作的時間進程,避免延誤,造成耗損。
挺有道理也很有趣,拿個例子來做練習。大家所熟知的「反攻大陸」,它符合SMART嗎?早年大家天天唱「反攻反攻大陸去」、作文結尾都用幾句反攻的套話,記得有個登陸東山島戰役,敗下陣來。回溯歷史,其實很少有具體的反攻行動。「反攻大陸」是既定國策,誰敢問它的進度?問東問西是思想有問題,所以它不具有可檢測性。反攻大陸能成功嗎?要待共匪「腐爛年」的即將到來。一說要等到美蘇啟動第三次世界大戰,反攻大陸就可以隨之而上,一舉成功。反攻大陸是個可靠的計畫嗎?軍事專家早有答案,海峽兩岸實力懸殊,怎麼打呀?得靠美國老大哥出動幫忙,可是人家連協防台灣都不肯明白的說出來。反攻大陸完全沒有日程表,曾經有個口號: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轉眼好幾個五年過去,還在繼續準備。
「反攻大陸」通過不了SMART的檢測,做不成的,大家跟著喊口號罷了。老講這個老掉牙的事,年輕人聽不下去,不如找件當下的事務來說說。
「無核家園、電價不漲」是人人都關心、也都贊成的大事,沒有人願意見到台灣發生核災難。就以SMART來分析一下:
要達成「無核家園」的具體工作是什麼?封存建成的第四核電廠,其他三座核電廠按照既定日程退役。還該做什麼?目前核能電廠供應百分之十八的全台用電量,全面廢棄核電廠後,以燃煤、天然氣、綠能源代替核電,具體計畫為何,第一步要做什麼?選舉已經結束,不必爭取選票了,還在順口說說是過不去的。燒煤和天然氣會造成過量的二氧化碳,發展綠色能源的投資大,據說全球還沒有一個國家的綠能發電,能應付百分之十的供電量。
倒是訂出了一個期限:二○二五年台灣全面廢止核能發電。為什麼訂在那一年,是個一廂情願的日期?沒有工作進度日程表,因為做什麼工作都不清楚!如何檢測無核家園的進展;具體工作一律說不出來,又檢驗那項工作進度?
「無核家園」能成功嗎?福島核災三年後,日本政府宣稱:日本要繼續靠部分核能發電來供應全國的用電,日本做不到的事,台灣能做到?很少有人問這個問題,所以也聽不到答案了。
發展綠能需要很長的過程,九年時間能發展出什麼綠色能源來,可靠可用嗎?也不知道。距離那個日子只剩下九年多,光陰似箭,「無核家園、電價不漲」難道又是一句政治口號?
SMART是近代工商管理學發展出來的一套理論和方法,證明有它的功能。盡信書不如無書,也不必將它當成金科玉律。但是事務無法通過SMART檢驗,它就不算SMART了,該叫它什麼呢?(作者為電影導演)

避免下一個浩鼎案

避免下一個浩鼎案

中研院長翁啟惠回台說明似乎無法解疑。回顧整個浩鼎案的發展,浩鼎高層介入操弄個股股價,斧鑿甚深。首先,2月21日的解盲記者會,浩鼎公司利用民眾對解盲相關數據知識不足,刻意將失敗的臨床試驗解盲結果,操弄成「失敗中的成功」,迷惑投資大眾,令浩鼎股價得以繼續維持高檔。
其次,3月31日,浩鼎生技以解盲報告被美國ASCO學會接受並將於今年6月赴美發表為由,向證期會通報發布重大訊息,申請停止交易一日。但浩鼎當天記者會中,卻以ASCO要求相關解盲資訊不得事先透露,拒絕向社會公布。再度凸顯浩鼎利用現行股票監理制度缺失,繼續玩弄社會大眾。
面對浩鼎案,我們應該記取教訓,亡羊補牢。具體建議如下:第一,現行金管會甚至證期局,對於新興產業投入股票市場的相關管理規範以及專業知識明顯不足,以至於業者能遊走法律邊緣、恣意操弄股價。為今之道,唯有延聘更多其他領域的專家學者,方能解決金管會、證期局只懂金融,不瞭解產業的困境。
新藥的解盲程序是一個單純的科學步驟,但浩鼎將簡單的結果複雜化,宣稱「失敗中的成功」,則證期局必須要求它提供更多的資訊,供國人檢證。
第二,解盲程序以及標準的市場資訊公開規範應即刻建立。生技在我國仍屬新興產業,現行法規對於該產業相關市場資訊公開規範仍顯不足。證期局應訂定解盲會議的標準作業流程(SOP),未來有關解盲說明會,相關研究團隊、專家學者以及政府管理代表都應該列席。凡生技公司做出成功或失敗以外的推論,都應該立即接受提問與釋疑,否則即有操弄市場嫌疑,應予以重罰。
第三,生技產業聲請暫停交易事由應更明確。股票市場中的暫停交易機制原為保障投資人因資訊不對稱而造成個股交易異常之現象。此次浩鼎公司竟以解盲論文被ASCO接受為由聲請暫停交易,實屬制度之特例。美國大藥廠每年動輒30、40餘篇論文被ASCO接受,亦未見其聲請停止交易。再者,浩鼎解盲論文被ASCO接受與新藥許可上市,兩者之間未必有任何關係。貿然停止交易恐造成股票交易市場與國際脫軌。
今浩鼎案傷害既已造成,除斲損相關生技人才聲譽外,亦暴露金管單位面對新興產業無法與時俱進的現況。未來應即刻制訂生技產業解盲程序以及標準的市場資訊公開規範,避免公司高層利用資訊不對稱等類似方式,坑殺一般投資大眾。   (作者為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