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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30, 2018

夏珍專欄:管中閔不懂蔡碧仲的委屈,蔡英文懂嗎?

夏珍專欄:管中閔不懂蔡碧仲的委屈,蔡英文懂嗎?
都怪,什麼都不奇怪;本來不奇怪,擺在一起真的很奇怪;挾高人氣帶著民進黨重返執政的蔡英文,能在短短兩年時間,從國會席次大勝到清算不當黨產,把在野黨打到快脫底,面對幾無還手之力的國民黨,自己的聲望卻也同步從七成多的高水位打到對半還不夠,蔡英文為什麼會在掌權這兩年,搖身就變成一個不講事理、無視法理的「權力者」?是蔡英文奇怪?還是民進黨奇怪?這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蔡英文如果不清楚自己的團隊有多怪,值得再一次臚列,同時問問:這是你想要的?還是民進黨想要的?

轉型正義清算國民黨可理解,惡整台大算哪招?

首先,清算國民黨即其附隨組織,即使法有違憲之虞,但為政治鬥爭做,還有可理解之處,但是,一、執意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是什麼道理?是要搶資產還是搶人事?結果什麼都沒搶到;二、中廣是不是附隨組織,仍未有定論,通傳會七早八早把中廣兩個頻道收回還不得請徵補償,這是什麼道理?結果中廣提告勝訴,台北高行政法院判決直指通傳會裁量權濫用,有用嗎?原民台和客家台都開播了,敗訴依然照播不誤,等最後官司定讞,中廣已經被整得七葷八素了;三、救國團是不是附隨組織也還未經拍板,民進黨執政的宜蘭縣政府急乎乎地把救國團資產所有權畫給縣政府,一句通知都沒有,行政權能這樣偷偷摸摸嗎?省不得還有官司要打,民進黨真討得了便宜嗎?
其次,如果說清算國民黨還有「轉型正義」的旗號打前鋒,蔡政府拚了命惡整台大校長遴選案,又是什麼道理?台大校長當選人到底是得罪了蔡英文?還是得罪了賴清德?還是得罪獨派哪一位天王老子?為了政黨鬥爭,法也不法,這也罷了,國民黨在台吃香喝辣幾多年,吃點苦頭也沒人為之抱屈,問題是偌大的國家機器卯起來非鬥倒一介書生、中研院士,有必要嗎?管中閔再可惡也不過是傻乎乎地當選校長,沒想到這「煮熟的鴨子」是別人要的,他戳破了民進黨政府尊重大學自治的虛像。
20180524-教育部長吳茂昆24日出席教育委員會,遭國民黨立委等包圍抗議。(顏麟宇攝)
管中閔意外當選別人想要的台大校長,成為被鬥爭的箭靶。圖為「拔管」教育部長吳茂昆出席立法院教育委員會,遭國民黨立委等包圍抗議。(顏麟宇攝)

論罪不依法,「拔管案」碎裂法治國假面

最嚴重的,「拔管案」裂碎了台灣做為法治國的假面。此案延燒五個月,該談的法理談到筆斷嘴破,最近法務部政次蔡碧仲列席立法院備詢,堪稱集大成之經典,蔡碧仲是教育部跨部會論罪(專案)小組的重要部會代表,根據兩次會議紀錄,他一路主導定罪,第一次會的主軸在赴大陸(被)兼職,或許後來發現內閣員被在中國被兼職真授課還賣專利之情狀,遠比管中閔嚴重,第二次會的論罪主軸轉向兼獨董。重點是,根據公司法、證交法、乃至校長遴選辦法,都找不出「違法」事證,甚至從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和教育部長吳茂昆,都有類似情節,但蔡碧仲咬定這個一定違法!
為什麼一定違法呢?歸納他在立法院答詢的要點:一,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可以違法,「很多人玩六合彩,但沒抓到不代表不違法。」問題是,吳茂昆和郭旭崧「違法」已經被舉發,辦是不辦?他沒答案。
二,跨部會建議的關鍵不在獨董,不在證交法,「關鍵在行政程序法和遴選要點裡的資訊要不要揭露。」搞了半天,法務部堂堂政次不懂證交法,連行政程序法都搞糊塗了,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六款明訂「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不適用該法,蔡碧仲是刑法專業,就算搞不清楚行政程序法,既然參加教育部的跨部會會議,總該做點功課,看看教育部怎麼回函給監察院,解釋陽明大學校長兼獨董之爭議,應該依大學法和遴選辦法,回歸遴選委員會,不適用行政程序法,蔡碧仲不能辯解「陽明不適用,不表示台大不適用」,因為法條明明白白,沒有甲可乙不可的空間。
20170327-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27日出席立院委員會。(顏麟宇攝)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列席立法院答詢,對教育部跨部會專案小組會議紀錄外洩 耿耿於懷。(顏麟宇攝)

畫靶射箭管中閔他不痛,黑箱論罪資料外流他激動

三,蔡碧仲又說,管中閔兼獨董年薪千萬,要不要回饋台大,有沒有產學契約?他還拿民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兼職之事說,以前都是先上車後補票,後來都要經過學校書面同意才可以。蔡碧仲在定人罪之前,連情況都沒搞清楚,台灣大哥大的獨董年薪連千萬的一半都不到,跟著人云亦云,這就是曾為檢察官的「辦案」水平嗎?台大當然計較,不但有產學合作契約,且回饋同樣回溯;而當年彭文正兼的不是一年開幾次會的獨董,而是天天都開講的帶狀節目,其主持節目的時數遠遠超過他在台大的授課時數,形同另一份「正職」而非「兼職」,本兼職根本顛倒。不要說是非不分,連事實都不分,就大膽拍板定罪,台灣還談什麼司法人權?
四,蔡碧仲對管中閔的「違法」斬釘截鐵,完全無意識自己畫了靶再射箭把當事人搞了個萬箭穿心,倒對自己被型塑為「拔管黑手」十二萬分委屈,對他個人和家庭都造成莫大影響,質問是誰把資料流出去?他卻從未設想被他定罪的當事人連喊冤的力氣都無,跨部會論罪會議裡的每一項指控,都沒給當事人辯解的機會,甚至發出了公文還要說這不是行政處分,企圖抹消當事人行政或司法救濟的可能,如果檢察官起訴都是這個水平,司法有何公道可言?從何建立公信力?行政裁量權若能任意入人於罪,台灣還能叫法治國嗎?
為了做一個仰承上意的政務官,棄自己的法律專業於不顧,或許蔡碧仲只是摧毀管中閔的暗黑勢力中最小的一環,但卻是摧毀社會信賴的關鍵卡榫,一旦抽離,所有的社會信賴也將為之崩解!

為「拔管」北檢查台大,為「防中」調查局長驅直入高中

其三,教育部在四月底和五月初短短時間召開的兩次跨部會論罪會議,矛頭從赴中兼職到兼獨董,就在第一次會議後,科技部發函給各大專院校,說法是「針對中國對台三十一項措施」,要求公私立科研機構和大學院校現職專任教師與人員,未經許可都不得參與中國大陸各項國家基金和國家重點研發計畫,現職公私立專任教師都不得應聘赴大陸任教,這個公文不像「管中閔條款」,因為管沒授課,倒像「葉俊榮條款」,因為葉真授課;五月上旬,文化部也發出一紙公文要審查大陸出版品,引起軒然大波,最後文化部澄清循例發函並無審查之意,這兩件事是巧合嗎?
科技部在四月底發出公文,不但規範國立大學,連私大大學專任教師都不准赴中任課。(蔡正元臉書)
科技部在四月底發出公文,不但規範國立大學,連私大大學專任教師都不准赴中任課。(蔡正元臉書)
其四,如果是巧合,還可以再加一樁,今年高中生申請大陸高校人數「暴增」,說「暴增」,最多也不過七十人,少則二十人,結果高中校長遭到「關切」,連宜蘭高中只有一位學生申請,都無可「倖免」於被關切,調查局人員長驅直入校長室「長談」,這是解嚴後多少年未再見的光景,遑論政治偵防早不再是調查局應為之事。根據調查局新聞稿,又是為了「對台三十一項措施」所進行的產業研析。
調查局確有「兩岸情勢研析處」,根據處務規程,不論是兩岸關係、大陸動態或犯罪防制,都屬「資料蒐集研析」之靜態工作為主,就像去年廈門舉行第九屆海峽論壇,調查局也請了學者專家為之研析,問題來了,了解高中生赴陸求學意願和趨勢之研析,不應該由教育部中教司出面普查嗎?調查局再奮勇爭功舉辦一個研討會,邀請各重要高中校長與會,已經不得了了,調查員跳到第一線進校長辦公室是要嚇誰呢?
「拔管」轉向獨董是意外,「赴中兼職」才是原始重點,這些貌似不相干的「小事」,一件接著一件,加上年初卡掉了柯文哲的雙城論壇,年中卡掉了國民黨出席海峽論壇,蔡政府到底想什麼?蔡英文五二0網路直播特別就兩岸關係錄了一段談話,重申維持現狀;五二二則就台灣無緣出席世衛大會再發表談話,除了「嚴正告訴」中國大陸不要有損人不利己的作為,還是重申「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是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那麼上述「巧合」是不屈服的表徵嗎?蔡英文有沒有意識到,她的團隊不是對北京不屈服,而是施壓民間「逆交流」?
政治上的怪事不勝枚舉,台北市長選舉的「綠柯之爭」是經典,選舉提名是政黨家務事,再怪民進黨要自己承擔選舉輸贏,做為國家領導人,蔡英文該問問自己施政之怪,她怪沒關係,把台灣法治搞了一個面目全非,這就是她心心念念的司法改革嗎?莫怪她愈改革愈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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