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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24, 2018

為什麼「共同的未來」對台灣這麼重要?如何才能達成?

為什麼「共同的未來」對台灣這麼重要?如何才能達成?

這樣對於「共同的未來」的追問似乎想要從情感面爭取選民的認同。本文以賽局理論 (game theory) 的角度指出「共同的未來」並不僅只有情感認同的作用,而更是人們能夠相互合作、共同為民主付出的重要條件。但意識到彼此有「共同的未來」甚至還並不足夠,為了使人們相互間的合作更為穩定,我們需要把一些合作的「前提條件」明文寫出,而這也是台灣當下最缺乏的

民主鞏固的條件
民主其實很脆弱。新興民主國家在民主化之後由於掌權者擴權、軍隊政變、內戰等因素而再度限縮民主權利的例子在世界各地屢見不鮮。
政治學研究認為,讓民主政治達到鞏固且不需要太害怕隨時出現威權倒退的條件之一在於「多數的人們都認為民主程序較威權統治更好」;並且「當執政者出現違背民主原則的行為時,多數人們願意共同付出努力來捍衛民主」1。這樣的條件並不容易達成,畢竟當執政者違反民主程序時,捍衛民主往往意味著犧牲時間金錢參與組織抗議,流汗甚或流血以抵抗政權。
那麼在甚麼樣的狀況下「多數人願意共同付出努力來捍衛民主」這樣的條件會比較容易達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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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難題
當服冒30秒強行通過、土地被違法徵收、和平抗議者被血腥鎮壓,公民可以選擇沉默接受或者以各種方式陳情抵抗。對個人來說,參與抗爭通常意味著付出體力時間金錢、甚至要有受傷被捕死亡的心理準備,也就是說,抵抗政府是必須付出成本的;此外,若是參與人數不夠多,抗爭有極大的可能失敗,參與者付出成本卻無法達到預期的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若是夠多人一起站出來,便很有可能迫使政府改變做法。在捍衛民主的抗爭中,由於需要與其他人「共同努力」才可能達到一定的效果,因此個人行動的結果不只與自己的選擇有關,更取決於其他人是否願意一起合作2
這樣的情形可以簡化成下面的圖。假設這個國家中有兩個人,公民ㄅ與公民ㄆ。面對政府濫權傷害民主,可以選擇抗爭到底或是沉默不語。對兩人來說,最好的結果是一起參與抗爭、迫使政府改變做法;最糟的狀況則是自己已經撩落去了、鄰兵卻不聞不問,抗爭因為沒有足夠的人參與而失敗,自己反而受到身家性命的損失;次糟的狀況則是兩人都選擇沉默,政府不會改變做法、但ㄅ與ㄆ也無須付出抗爭失敗的成本,或許還能夠吞忍地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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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的可能:關於共同未來的想像
讀者應該都已經看出來了,這是一個很接近「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 的互動方式3。若是僅考慮自己當下的利益、在不確定別人是否也願意站出來的情況下,沒有人會想要為共同的民主付出。
當然,現實生活中我們的確看到許多合作抗爭的例子,社會科學家的解釋是,當ㄅ與ㄆ發現雙方必須持續與對方互動、總是會在未來遇到彼此,那麼兩人便有可能選擇合作。ㄅ覺得未來還會有與ㄆ相遇的機會、為了避免下次受到ㄅ的懲罰背叛,便選擇付出抗爭;而ㄆ因為預期到ㄅ會站出來,便也選擇相挺。也就是說,如果ㄅ與ㄆ之間的互動是個「重複賽局」(repeated game)、兩人都相信彼此的互動會持續下去,那麼合作抗爭便有可能發生,因為沒有人希望在未來被對方倒打一耙。也因此,若是雙方在未來遇到彼此的機會越大、或者是相信彼此間「共同的未來」越長久,合作便越有可能成真。
當這種「一旦政府違反民主、人民便會相互合作反抗」成為社會上許多人的共識時,政府也就比較不敢時常踰越民主邊際、隨意試探人們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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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972134

讓合作更加穩固:我們在捍衛同樣的東西嗎?
當人們意識到彼此需要長久互動,互信合作以捍衛民主便能夠實現。不過,這樣的合作卻很有可能是脆弱的。為什麼呢?
首先,人們心中理解的民主很可能大不相同。筆者之前的文章提到,台灣民眾對於「民主」有相當殊異的想像,而這樣的差異在不同世代、與不同政黨傾向的選民間更是明顯。當政府侵害了「媒體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時,重視民主自由權利的人們或許能夠合作抗爭,但認為民主就是「政府應確保秩序」的人們大概不會認為「民主」受到了威脅、也不會覺得該是自己挺身而出的時候;而當「多黨競爭」的原則被破壞時,重視監督制衡的人們彼此間也可以合作抵抗,但以「不浪費公帑」來定義民主的人們卻很可能覺得與自己無關。若是沒有一個讓多數人共同接受的民主原則、不同群體的人們為殊異的民主定義努力,當政者很容易能夠藉由拉攏/打擊不同群體來各個擊破。
「憲法」在這裡因此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理想上民主國家的憲法應該清楚承載多數民眾對「民主」原則的共識、以及符合此一民主原則的實際制度運作方式;憲法內民主原則與運作方式該是多數人認為值得合作守護的。憲法因此定義著眾人相互合作的「焦點」(focal point)。這樣一種明確的focal point讓大家清楚知道甚麼時候叫作「民主受到侵害了」、而因此該挺身而出。若沒有這樣的focal point,合作或許還是能夠漸漸自發產生,但卻常常相當脆弱、容易因為誤解或溝通不順而瓦解;明文寫出的focal point減少猜測與溝通的成本,讓合作更容易發生。
然而,台灣現今的憲法仍有許多缺失,例如雙首長制之下總統與行政院長權責不符、罷免與倒閣門檻過高、選制爭議等4,是否確實承載著多數民眾對「民主」的共識令人相當存疑。當憲法本身受到許多質疑,便很難承擔這樣凝聚合作的功能;缺乏一廣受認可的focal point,只會使合作更難以形成。

讓合作更加穩固:參與合作的「我們」是誰?你的心裡還有別人嗎?
另外一個讓合作脆弱的因素是,在合作的賽局中有時候我們不知道ㄅ與ㄆ是誰、不確定「我們」是不是真的會與彼此一直一直地相處互動下去、不確定「我們」是否真的有長久共同的未來。
這樣的情形與台灣的現狀格外相關。憲法中「固有疆域/我們包含哪些人」的定義不明,而「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宣稱更與實質統治疆域大不相同。自民主化以來、在一次次選舉的過程中,台灣民眾對於賽局中其他參與者是誰漸漸出現共識。「我們」就是跟我一起投票選總統的人、「我們」一起關心開票結果或許傷心或許開心、「我們」一起在未來四年承擔投錯人或選對人的後果、對政府作為有所不滿的時候「我們」也可能組織彼此大聲抗議;在這個民主政體的實質統治範圍內,「我們」是所謂集體共業的主詞也是受詞。縱然沒有清楚的明文規定,想像的共同體仍在人群長久互動的過程中漸漸自發形成。
然而,正因為沒有明文寫出的focal point ,這個關於「我們包含哪些人」的共識相當脆弱。通常時候我們或許願意相信彼此之間有著不需言說的共識,不過中華民國對決台獨中華民國是我底線這類選舉主張正顯示著共識的缺乏。選民或許想著「咦台灣與中華民國這兩者有甚麼不同嗎?」也或許覺得「咦這兩者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啊!因為……」,不同想法反映了台灣民眾對於「我們包含哪些人」有著殊異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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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說出「中華民國」的時候是不是其實在說「中國」呢?你口中的「我們」會不會其實包含了「他們」,因此比較想要聯共制台獨、比較認為中華民國的前途由全體中國人來決定?當你說我們要捍衛民主的時候,會不會其實覺得「華人整體」的民主更為重要?我不確定你是不是真的願意與我長久合作,還是其實比較想跟「他們」長久共處、因此可能毀棄我跟你之間沒有明文寫出的契約。你拿甚麼來保證你不會跑去跟「他們」稱兄道弟而背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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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08/189138.htm

為了避免這樣相互猜測對於合作所造成的阻礙,台灣人需要決定「我們」是否還要聲稱代表中國、還要聲稱領土及於中國,並且將共同的決定在憲法中明文寫出。
許多人對於強調「台灣/中華民國」的選舉語言感到不以為然。然而正是因為沒有清楚明文的定義, 候選人需要強調「我們」何在,用以反覆確認彼此想與對方一直一直地相處互動下去。

結語
本文指出民主鞏固的條件相當程度上仰賴於人們「相互合作的意願」。合作依賴的並不只是對方的善意,而是雙方對私利的理性算計。合作的可能建立在願意相信彼此間的夥伴關係會繼續下去。若是人們越傾向相信會與對方持續長久地互動,彼此相互合作的意願便越高、越有可能共同為民主付出。
然而台灣當下面臨的問題在於有些「合作」的前提尚未被說清楚講明白,因此縱然人們意識到彼此有共同的未來,合作仍可能很脆弱。首先,憲法內容仍有爭議,我們應共同捍衛怎樣的民主、哪些權利呢?此外,「我們/中華民國」包含哪裡的哪些人從未被清楚定義,誰與誰將會長久合作共同擁有「我們的」民主呢?對於共同體的清楚界定不但不是非理性、也不是對民主有害的,反而是鞏固民主所必須。若合作的基礎不穩固,對於「我們是不是要有共同的未來」的追問就很難停止。



  1. 更深入的討論可以參考Linz & Stepan (1996), Diamond (1999). 由賽局理論角度來討論的作品可以參考Fearon (2011), Przeworski (19912005), Weingast (1997). ↩
  2. 這篇菜市場文章中對人們為什麼願意參與社會運動有更詳細的說明。 ↩
  3. 更多關於「囚徒困境」的解釋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
  4. 更多關於選舉制度與罷免制度的討論請參考這篇這篇菜市場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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